安徽新媒体集团是全国首家省级网络媒体集团,集团既是省属大型文化企业,也是以新媒体为核心业务的省直主要新闻单位。为进一步提高集团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品牌形象,现面向集团内部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设计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新媒体集团的党媒属性,充分展示新媒体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合创新、勇争一流”的创业风采。
2.作品应当创意独到,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特色鲜明,具有视觉冲击力。
3.作品应有广泛适用性。满足制作、悬挂要求,适合在名片、信函、各种标牌等载体和环境中宣传使用。
4.应征投稿者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一式二份、A4(国际标准纸张210mm×297mm)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300字左右)二份,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同时提供电子稿,稿件以AI、PSD、CDR等格式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稿件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设计者须注明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三、评审方法
1.评审人员: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内标识设计方面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审程序:分评选、公示两个环节进行。评选环节:由评审小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公示环节:选中作品通过本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奖项设置
1.经确定最终采用的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壹万元和证书1份。同时,评出优秀作品5幅,其创作团体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壹仟元和证书1份。
2.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送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字样。
2.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3.应征作者应保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4.集团最终确定采用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安徽新媒体集团所有,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集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新媒体集团。
六、投稿方式
1.作品送寄地址:本集团办公大厦15楼1517室,邮编:230071。
2.电子信箱:ahxmtjt@126.com
3.联系人:李颖 电话:0551-65179853。
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